記者昨從市商務局獲悉,《揚州市特色商業綜合體認定辦法》正式向社會公布,這是繼《市政府關于支持城區商業綜合體特色發展的意見》和《揚州市城區商業綜合體特色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之后,我市第三個扶持綜合體發展的政策。新認定辦法規定,同一特色業態全市只認定一家規模最大、最先進的綜合體。
引導綜合體差別化經營
揚州出臺特色綜合體認定辦法
為推進我市城區商業綜合體特色化發展、品質化服務、錯位化經營,2015年11月,揚州市政府印發了《市政府關于支持城區商業綜合體特色發展的意見》。同年底,市商務局、財政局根據《意見》制定了《揚州市城區商業綜合體特色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此次出臺的《揚州市特色商業綜合體認定辦法》,是揚州兩年來出臺的第三個扶持綜合體發展的辦法。
經過兩年的建設和發展,揚州城區一批商業綜合體順利投入運營。為充分發揮商業綜合體對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現代服務業、活躍區域市場的作用,鼓勵特色商業綜合體為廣大居民提供更好的文化、健身、休閑、娛樂場所和購物環境,相關部門決定對首批符合條件并投入運營的商業綜合體進行特色認定。經特色認定的商業綜合體,市政府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同一種特色業態只認定一家,比如說,特色綜合體可以有兒童特色綜合體,有文化特色綜合體,有餐飲特色綜合體等等各種業態,每一種特色業態只能有一家獲得認定,并且一旦獲得一種認定后,該綜合體不可再獲得其他業態認定。”市商務局相關人士介紹。
“很多市民可能有這樣一種感受:無論去逛哪家綜合體,最多的休閑方式就是逛街、看電影、吃飯這老三樣。”上述人士表示,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前的休閑方式已經不能滿足市民的需求,市民還需要文化熏陶,需要教育陶冶,帶孩子的家長還需要有親子互動空間,都需要政府部門引導現有的綜合體進行差別化經營,一來可以避免同類綜合體的惡性競爭,二來也可以提供給市民更多的娛樂休閑業態。制定特色綜合體認定辦法,就是要讓綜合體的運營避免出現“堵車”。
特色商業綜合體如何認定?
全市同類業態中規模最大最先進
特色商業綜合體的認定需要哪些條件呢?記者了解到,要認定為特色商業綜合體,首先要具備城市商業綜合體的基本要素,比如,有統一名稱,有3個以上商品零售業態(包括超市、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等),有3個以上服務業態(包括餐飲、文化、娛樂、健身、休閑、培訓等),獨立開展經營的商戶不少于50個。此外,為了保證運營的良好狀態,商業面積必須在(不含寫字樓、住宅、公寓、酒店、停車場等)5萬平方米以上,自持比例超過50%。
特色商業業態主要包括文化藝術、教育、旅游、美容養生、體育健身、兒童、生活家居、電商體驗等,同時鼓勵企業創新其他特色業態。
“特色業態還要必須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中的一種:在本市已開業商業綜合體中獨有的某種業態;在全市范圍內規模最大、最先進的業態;獲得省級以上基地稱號的業態。”市商務局上述人士介紹,特色業態面積原則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特色業態稅收原則上不少于50萬元/年。
另外,特色商業綜合體企業要符合《揚州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2016-2018年)行動計劃》相關工作要求,原則上需滿足如下條件:入駐企業同比正增長,就業人數同比正增長,營業收入同比正增長,稅金同比增長不低于市均增幅等。
出現業態更大的怎么辦?
有退出機制,每年進行抽查
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目前我市特色商業綜合體的認定已經開始申報,已有十多家綜合體在申請,“比如京華城申報的是全生活廣場,工藝坊申報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集聚區,虹橋坊申報的是歷史文化特色街區,等等。”市商務局相關人士介紹,申報單位必須信用良好,兩年內沒有受到稅務、工商、物價、消防等部門的行政處罰。
既然特色商業綜合體只能認定同業態最大的那家,那么,后來出現了業態更大的綜合體,又該如何認定呢?
對此,市商務局上述人士解釋,特色商業綜合體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市商務局每年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一次抽查,對不再符合要求的項目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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