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的位置決定其易達性,并直接影響商圈范圍。為此,購物中心用地應符合商業用地選擇的一般區位原則:
最短時間原則,即應當位于人流集散最方便的區位。商業活動的基本前提是商業與購物者面對面進行交易。所以,傳統商業建筑都混雜在居民區中間,但是隨著交通改善,購物者的活動范圍大大增加,因此距離已經不是決定購物者行為的主要因素,而更多地要考慮購物過程所花費的行車時間。
區位易達性原則指商業用地一般應分布于交通便捷、易達性好的位置。易達性取決于交通工具和道路狀況。
聚集原則是商業活動具有集聚效應,集中布置能夠相互促進,以提高整體吸引力。城市人流、物流和城市社會經濟活動的焦點常常成為優先選擇的地點。
接近購買力原則是指商業用地要接近人口稠密區,又要接近高收入或高消費人口分布區。維持商業設施存在的最低服務人口數量稱為人口門檻。
因此,為了判斷用地是否值得開發,需要收集用地周圍必要的經濟和人口基礎資料進行分析,這主要包括:
(1)購物人口分析。對擬開發地區的經濟潛力和經濟狀況進行分析,分析用地附近是否有值得依托的大量居住人口,人口的收入、購買力狀況、消費習慣和消費心理如何?人口增長變化包括人口自然增長和遷移,這是一個動態過程,所以需要進行動態預測。接下來需要對人口進行收入與購買力的調查,并分析人口組成和消費習慣,值得注意的是,低收入者不一定是低消費者,而有可能是高消費者。
(2)交通易達性分析。交通易達性也就是交通便捷程度,主要取決于購物者從起點(一般是家里)到購物地點所花費的時間。依據格倫的觀點,從不同的地方來到購物中心需要花費的時間一般是12—15分鐘,最多不能超過25分鐘。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空間距離和時間距離是有區別的,易達性分析確定的距離不僅僅是空間距離,因為空間距離和汽車行走需要的時間有區別。為此,有必要對汽車到該地點所花的時間進行測試,這個到達時間在一天之中、一周之中和一年之中的不同時間段都會發生變化。為了有效確定行車時間,可以根據所花費的時間繪制等時間距離圖,理想的行車時間應當控制在10-30min,以此確定該地點的商圈覆蓋范圍。
此外,附近的競爭設施和居民的接受程度也是衡量一塊用地是否值得開發的重要因素。收集的基礎資料還應當包括:附近的相關設施是否齊備,是否存在競爭設施,服務商圈內將來可能會出現的競爭設施。多數情況下競爭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定程度的競爭也是允許的,因為單一的商業設施不可能吸收本地區的所有的銷售額。另外,如果需要在居住區內尋找開發用地,需要考慮居民的心理因素和對購物中心的接受程度,它影響今后的商業發展。
(3)區位分析。不同區位的人口狀況和交通易達性也處在不斷變化之中。傳統的城市中心區是人口集中的場所,道路交通設施優于城市郊區,因此城市中心區提供了相對完善的購物機會。工業革命之后,隨著人口的進一步集中,城市中心區變得過分擁擠,環境惡化,交通堵塞。而與此同時,由于郊區高速公路網的建設大大提高了郊區的交通易達性,出現了人口居住郊區化的趨勢,把大量消費人口從城市中心區帶到城市郊區,商業設施在郊區大量興起,引起了零售額的重新分布,城市中心區和城市郊區展開了競爭,對購物者來說,可以選擇去城市市區或郊區購物。可見,城市中心區與城市郊區的商業區位狀況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用地選擇除了考慮上述商業建筑的區位因素之外,還要考慮自身的特點。購物中心為了滿足多種功能需求,要求占地面積很大。購物中心對汽車的依賴性非常強,要求有大面積免費停車場,郊區用地比較寬松,城市市區則缺少這種用地優勢,用地獲得比較困難,用地比較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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