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有一個困擾著開發商的重大問題就是:
返租以后怎么辦?
商業地產項目在銷售階段,商鋪銷售加快了資金回籠速度,有其不可替代的優勢。但是,一旦進入招商運營階段,則銷售型商業項目的弊端立顯。
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開發商持有的商用物業在招商運營階段管理起來比較簡單。可以根據商業經營的需要自由調換商戶、確定租金,享有高度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權限。
與此相對應,銷售出去的商鋪則在同一經營、同一管理上始終存在隱患。如一個商場實施了3年返租政策,在3年返租期內,開發商可以對商場實施統一經營、統一管理權,問題是:
3年返租期限一過,開發商應當怎么辦?
皆大歡喜:繼續追加返租
這是一個拷問開發商經營管理能力和協調能力的問題,是一個關系到項目后期運營成敗的問題,也是開發商最棘手的問題。
對于開發商來說,其實沒有更多的選擇,其中之一就是繼續追加返租。
案例:
珠海揚名百貨:返租期到后續簽兩次確保穩定經營
2011年9月揚名廣場租約三度到期,2、3、4層業主成立委員會,希望在12月18日租期屆滿后,吉之島和揚名方面給出的租金不低于既定租金標準。之前,業主認為,對方公布的新租金大幅降低,遂成立業主委員會。經過多方艱苦談判和努力,2012年3月3日在香灣街道辦的協調下,業委會、揚名、吉之島三方達成共識,由業主對新租約方案投票,最終新方案獲得6成業主贊成。商場也業主開始續約,達成了為期六年的協議。
揚名百貨的運營模式是部分開發商持有、部分銷售。2002年,開發商率先將一樓商鋪分割成10~35平方米的鋪位全部售出,并可享受三年遞增的返點。二、三、四樓商鋪打包出租給吉之島,簽了長期租約。2004年,公司將帶有穩固租約的二、三、四樓重新分割出售,并享受6年的返租期。五、六樓仍為公司自有物業。
揚名百貨一樓的商鋪返租到期后曾連續兩次續期,這種情況在珠海比較少見,也算得上較為成功的案例。第一次出售時,返租三年,返租點分別為8%、9%、10%。2006年,三年合同到期,一些投資者看到該區域的商業氛圍已經成熟,不想再局限于最高10%的返租點,想自己經營或者出租經營,最后與開發商達成協議,續簽兩年的返租協議,返租點分別為第一年9%、第二年10%。2008年,兩年返租協議再一次到期,雖然同樣經過長時間的談判,但基本達成合作協議。
繼續追加返租,最重要的就是能繼續保持整個商場的平穩經營,不致于使經營結構出現重大變化而影響商場正常經營秩序。
但在這種情形下,開發商會面對兩個棘手的問題:
開發商給予投資者的返租回報是否可以令投資者滿意?雙方能否在價格上談得攏,怎樣避免個別投資者漫天要價?
開發生給予投資者的回報是能否與實際租金收入持平?開發商是有賺呢,還是要補貼?怎樣實實現資金運作的良性平衡?
毫無疑問,矛盾是一定存在的。但是,矛盾也是可以解決的。
至少,作為珠海市中心區域重要的大型百貨商場,揚名百貨在引入了吉之島進場經營后,先是在商鋪銷售上獲得了成功,又通過給予投資者固定回報穩定了整個商場的經營,后來兩次追加的返租談判也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而圓滿落幕。這個商場采用的是大平層分割銷售方式,且帶有售后返租,但在返租到期以后并沒有因此而受到重大打擊、一蹶不振,而是平穩經營。
繼續返租可以延續商業發展的勢頭,保持商場的良性發展。開發商在實現租金收入與支付回報之間的平衡后,證明這條道路是可行的。
好聚好散:把鋪交給業主自己去收租
售后返租商鋪到期以后,除了繼續追加返租之外,將商鋪交還給業主,讓業主去自行收租也是很多開發商的選擇。
對返租商鋪來說,返租期滿后,往往成為一道坎。在實際操作中,商鋪的銷售價格早已暗含了返還給業主的租金收益。開發商并不在意商鋪的租金如何,常常會低價招租,甚至以免租金進場的方式來吸引商戶,以求盡快做旺商場。
一旦返租期滿,商鋪又交還到投資者手中,由于商鋪價格在之前已被大幅拔高,返租期間租金回報大多高達6%~8%,令業主們對租金的期望值大增。商鋪的返租期滿后,雖然公司也會找投資者談包租統一經營的事情,但此時很多的投資者都會因為租金過低而拒絕續租。
如果放任投資者各自放租,不受約束,必然會令商場定位混亂、管理不善,繼而生意冷清、租戶走失、租價大跌,甚至陷入放租艱難的困境。因此,要避免返租到的期商鋪面臨“一交鋪,場就死”的僵局,最關鍵的還是要經營管理方發揮正面作用,對商場經營管理負起責任,才有可能實現商場從返租狀態走向業主收租時代的“軟著陸”。
案例:
珠海鑫北數碼港:返租后交給投資者自主經營
2006年開售的鑫北數碼港曾因引進了頤高數碼而引得投資客的關注,但時隔不到兩年,就因為運營情況不理想以及高回報無法兌現導致頤高數碼撤出。
對于承諾回報與實際租金有差距,鑫北公司認為,當初給業主承諾10%購房款的租金是有理由的:一是相信該地段人氣會越來越旺,二是覺得IT行業盈利空間大。但沒想到當初的設想沒能實現,從而造成這個租金差距。
目前,鑫北公司在試圖說服商戶接受微調租金的同時,也盡力保障商戶利益。一方面,鑫北公司要業主簽訂承諾書,保證所屬商鋪不租給IT行業以外的商戶,從而保證商場的整體性;另一方面,鑫北公司主動降低物業費,希望減輕提高租金給商戶造成的經濟壓力。
面臨危機之時,鑫北數碼港的經營管理者沒有逃避,而是勇敢面對。他們一方面表明自己的立場,另一方面又積極與商戶溝通協調,加強與投資者溝通協調,通過各方的利益妥協,最終和平解決了返租回報期滿后的危機。通過幾年的努力,它的經營狀況又恢復了正常,并保持穩定發展。
鑫北數碼港的最后結局是皆大歡喜,但它只不過是一個成功的個案而已。事實上,由于開發商心態不端正,加上處置不當,將返租回報結束以后的商鋪交還給投資者后,確實把很多項目推上了絕路,使其經營受到重大打擊。
那些返租到期后交還給業主的商鋪,如果有務實高效的執行團隊管理,商場的發展也不會產生顛覆性的后果。在經歷了一段動蕩之后,開發商、業主和商戶都會開始面對現實,互相妥協,找到一個可以被三方共同接受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從這個層面上來看,返租到期后將商鋪交還給業主也不是一件壞事。
返租商鋪到期以后,只有上面這兩條道路可走,或者將它再繼續返租回來,或者將它交還給業主,沒有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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