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明確各地可因地制宜細化要求,開展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探索創新。
《指引》提出,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應充分適應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將有關城市更新的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其中,總體規劃要提出城市更新目標和工作重點,詳細規劃要面向城市更新的規劃管理需求,專項規劃則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適應城市更新,規劃許可要有效保障城市更新實施。
《指引》明確,針對城市更新特點,國土空間規劃需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開展充分的調查評估,提高規劃編制的適應性和對市場的響應性。例如,生活和生產環境不良、存在安全隱患、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城市活力不足、土地利用低效、土地用途和建筑物使用功能不符合城市功能布局和發展要求的片區、建筑物、設施和公共空間等可優先確定為更新對象。
城市更新應明確重點。《指引》提出,城市更新要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擴容升級基礎設施、提升社區宜居水平、保護傳承歷史文化、優化公共空間格局和品質、倡導綠色和數字智能技術。針對老舊廠區和產業園區更新,鼓勵轉型升級為新產業、新業態、新用途,鼓勵開展新型產業用地類型探索;針對老舊商業街區和傳統商圈更新,應注重保留特色業態、提升原業態、植入新業態、復合新功能,促進商業服務業和消費層級的多樣化發展。
在土地復合利用方面,《指引》提出,在產業用地更新時,鼓勵配置一定比例的其他關聯產業功能和配套設施;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公共空間周邊等,鼓勵土地混合使用,促進地區活力提升;在社區更新中,鼓勵將居住、研發、辦公、商業和公共服務等功能在不影響相鄰功能前提下復合設置,建設宜居宜業的生活社區;除必須采用獨立用地方式建設的設施外,鼓勵用地和建筑功能在地上地下統籌安排,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復合利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可根據土地用途不同,分別設定出讓年期,但不得超過對應用途最高出讓年期。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
(2023版)》的通知
自然資辦發〔2023〕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多規合一”的改革優勢,加強規劃與土地政策融合,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支持城市更新,營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部組織制定了《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因地制宜制訂各省市的政策指引并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和矛盾,重要事項及時報告我部。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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