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區夜晚燈光亮度與它的GDP成正比”,夜間經濟消費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也成為城市GDP的新軸心。2019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指出:要大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并明確提出“到2022年,建設200個以上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任務。截至目前,全國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已達243個。在夜間文旅消費市場進入快速發展軌道的時代,文旅消費集聚區將成為地方整合夜游資源、豐富夜間消費供給、釋放文旅經濟活力的開發熱點。
近期中秋國慶雙節的數據進一步展示印證了這一點:243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夜間客流量1.12億人次,平均每個集聚區每夜5.76萬人次,較2022年國慶節假期增長68.7%。 國家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發展現狀如何?可以劃分為哪些類型?本文將從政策歷程、發展現狀、建設類型三個角度來進行分析盤點,希望為您提供借鑒。
國家夜間經濟發展起源及政策梳理
隨著現代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夜間生活的愈發豐富,城市夜間經濟比重不斷加大,其在加快設施利用、推動就業、升級服務業規模、擴大消費、增加稅收、提高城市競爭力和吸引力、助推旅游升級等方面的功能日益凸顯,成為拉動經濟快速增長動力之一。20世紀70年代,英國大城市中心區域出現夜間空巢現象,也正是從這個時期開始,“夜間經濟”這個名詞開始出現并逐步從理論運用到實踐當中。
我國夜間經濟自20世紀九十年代起步發展,共經歷了延時經營、粗放經營和集約化經營的三個發展階段,從傳統的燈光夜市升級成為涵蓋“食、游、購、娛、體、展、演”等業態的多元夜間消費市場,逐漸成為城市文化消費的新藍海。但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國家夜間經濟發展的社會環境基礎依舊相對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其縱深發展,因此充分發揮政策作用為夜間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顯得尤為重要。雖然早在2004年青島市就曾出臺加快發展夜間經濟的實施意見,在政策層面對繁榮夜間經濟進行了積極探索;但直至近年來各地市才陸續頒布相關扶持政策。目前全國發布夜間經濟有關政策規劃的城市已逾40個,夜間經濟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發展成效愈發顯著,各種推動夜間經濟發展的模式和技術為夜間經濟的飛速發展提供了推動力。
2019 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 號)明確提出發展假日和夜間經濟,到2022年建設200個以上國家級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之后如何創建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強化夜間經濟整體規劃布局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隨著文旅融合的持續深入,建設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也正成為當前各地市大力發展夜間經濟的重要抓手。
國家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發展現狀
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首次提出發展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并提出建設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
2021年7月,文旅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第一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將依托各地現有發展情況良好、文化和旅游業態集聚度高、夜間消費市場活躍的街區、文體商旅綜合體、旅游景區、省級及以上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商業區域等,分批次遴選、建設200家以上符合文化和旅游發展方向、文化內涵豐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費規模較大、消費質量和水平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領帶動作用的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
2021年10月19日,文旅部發布《文化和旅游部關于第一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名單的公示》,北京市東城區前門大街、天津市和平區五大道、上海市黃浦區外灘風景區、江蘇省南京市夫子廟-秦淮風光帶、湖北省武漢市江漢路步行街等120個項目擬入選第一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名單。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二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名單,北京市王府井、歡樂谷等123個集聚區入選,至此全國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已達243個。
2023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決定開展第三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進一步繁榮夜間文化和旅游經濟,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加快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培育經濟新增長點。
從數據視角來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對夜間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帶動作用。據統計,2023年春節期間,243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客流量5212.2萬人次,平均每個集聚區每夜3.06萬人次。
從一二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的入選數量來看,一方面在區域分布上表現出了“東強西興中進”的格局。243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覆蓋了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其中,東部地區10個省份(不計入內蒙古)入選96個項目;東北地區3省入選11個;中部地區6省入選50個;西部地區12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入選86個。另一方面在入選的數量與區域文化經濟發展優勢基本對稱,各省入選數量與京津冀、長三角、大灣區、成渝雙城經濟圈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及當地文旅資源匹配度較強。
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類型
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是指以地域特色文化為核心,依托一定的夜間景觀環境,實施一體化夜間場景設計與打造,形成文旅商深度融合、業態產品豐富多樣、基礎設施配套完善、消費環境和管理運營機制優、品牌和市場影響力大、文旅消費輻射帶動力強的產業集群空間。2021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大力發展夜間文化和旅游經濟,文化和旅游部對建設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在業態、服務、品牌、市場、政策方面提出了建設要求.根據依托載體與形態的不同,可分為以下12種基本類型:
從現已公布的一二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的發展來看,在243家入選區域中,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街區型占比約23%,歷史文化名城型占比約11%,文旅古鎮(小鎮+景區)區型占比約12%,文旅休閑商業街區型占比約21%,文體商旅融合型占比約5%,文旅演藝集聚區型占比約5%,旅游度假區型占比約7%,旅游景區型占比約8%,主題旅游公園型占比約3%,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型占比約5%,工業遺產創意型與都市濱江休閑區型均占比約1%。其中,涉及歷史文化街區、文旅休閑商業街區區等集聚區占總項目數44%,是各類項目中入選數量最多的消費集聚模式。
近年來,在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需求側改革的引導下,各地市正積極推動夜間經濟和文化旅游消費蓬勃發展,有效激發了文化旅游市場活力、加快文旅產業與相關產業的縱深融合,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作為夜間經濟發展當下火熱的新模式,為激活文旅市場提供了新能量。
當下夜間經濟正在全面發展,夜游項目作為文旅融合的新鮮血液,正逐漸成為夜間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旅游市場的藍海。對于夜間文旅項目而言,需要內外兼修與不斷創新才能在夜間文旅賽道上越走越遠,選擇專業化、精細化的文旅服務商是大多數項目主體適合的路徑。
文章來源:巔峰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