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一些地方政府把旅游、養老地產作為啟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動力之一,給予了頗多的優惠政策,吸引了部分房企進軍該領域。但有些房企并不真正的健全配套旅游、養老設施,而打著“旅游”或“養老”名義修建高爾夫球場、建樓盤、賣別墅或是變相開發商業地產,一擁而上的旅游、養老地產熱,導致了大量的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必然需要遏制。
近日,云南省政府印發《云南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提出,2017年前,云南省農業廳、國土資源廳等部門要將農村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涂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用于養老服務。嚴禁借“養老設施用地”變相進行商業地產開發。
此外,根據《綱要》,云南還將以溫泉康療、鄉村休閑、民族醫藥、生物保健和民族宗教文化等云南特色優勢和養老旅游資源為依托,打造與之相匹配的社區型、鄉村型、景區型、酒店型、養老院型旅游養老業態。依托這些優勢,云南將大力發展“養生、度假、休閑+養老院”模式的旅游養老服務,開發多種類型的養老旅游產品。以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大理市等經濟較發達、醫療條件較好的旅游城市,以及環滇池、環陽宗海、環撫仙湖、環洱海等湖濱區域的大型旅游地產為依托,打造集自理型、介護型、介助型一體化的候鳥式度假養老社區。
根據規劃,云南省將通過培育壯大養老產業規模,使養老服務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到2020年,全省接待養老旅游者達1億人次左右,養老旅游收入突破1700億元,占到全省旅游總收入的20%。
云南大規模的培育養老旅游產業,拿地又能夠得到政府的支持,勢必會使得地產商采用大進大出、快進快出、急功近利的方式,然而養老旅游走的是多次消費的路,需要長期的可持續發展。如果最好的資源被地產商拿去作為商業用途,那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它應該作為公共旅游資源進行開發,而不是被圈地成為房地產商賺取短期暴利的工具。
就如2003年萬達和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簽訂協議,計劃在5000余畝滇池岸邊打造大型旅游度假項目,規劃中包括大型游樂園、湖濱高爾夫球場、旅游風情小鎮、產權式度假公寓、連排別墅、獨立別墅等。
然而,住宅項目開發至第六期,其主題公園卻遲遲未開工。最終,昆明市政府于2007年從萬達手中收回閑置已久的旅游項目土地。
養老旅游配套永遠是社會共享的公共資源,不是開發商從中牟利的沃土,政府出臺政策法規遏制變相開發商業地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壓這股氣焰,讓養老旅游回歸真正的全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