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特色小鎮發展的頂層設計、激勵約束和規范管理等做出了針對性規定,明確提出促進產城人文融合,強調特色小鎮要疊加現代社區功能、文化功能和旅游功能,“推進特色小鎮多元功能聚合,打造宜業宜居宜游的新型空間”,非常值得關注。
不同于過去設立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特色小鎮重視發展具有競爭力強的主導產業的同時也十分關注美好生活空間的營造。2016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出臺的《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對特色小鎮提出了5條培育要求,即特色鮮明的產業形態、和諧宜居的美麗環境、彰顯特色的傳統文化、便捷完善的設施服務、充滿活力的體制機制,其中,3條和宜居宜游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見》提出的“宜居宜游”,并非專門對文旅特色小鎮,而是對所有特色小鎮提出的。這實際上反映了人民追求美好生產生活環境的時代需求。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漸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導向,國家更加強調經濟發展和社會福祉、生態保護、文化傳承的協調。現在的年輕人非常注重生活品質,一些新生企業為迎合這一點,都給員工提供了非常好的工作環境,很多公司有公共休憩場所、精美盆栽、咖啡吧等。
特色小鎮概念的提出正是把握了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時代發展特征,通過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力圖建設“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的新型生產生活空間,它既可以看作是新型城鎮化的小尺度實踐,也可以看作是新型工業化的一條路徑。
在特色小鎮中,文旅特色小鎮占到了很大比例,但畢竟還有相當比例的特色小鎮是以制造業等其他產業為主導產業的。筆者認為,之所以要從總體上強調“宜居宜游”是因為現代社會是開放社會,一個產業發達的小鎮必然也是一個人來人往的小鎮,旅游功能不可或缺。此外,旅游是人們生活水平提升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旅游景區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人們心目中的美好生活環境,理所當然成為國民生活水平提升的標桿。
事實上,早在2015年,浙江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中就明確提出,所有特色小鎮要建設成為3A級以上景區,旅游產業類特色小鎮更是要按5A級景區標準建設。筆者曾經考察過浙江余杭的夢想小鎮,它是一個互聯網創業小鎮和天使小鎮,在小鎮中漫游宛若走在一個旅游景區,很多人駐足拍照、流連忘返。筆者與數位小鎮“居民”交談,大家幾乎都說是小鎮環境吸引了他們。在夢想小鎮,旅游業或許不可能成為主導產業,但旅游在其發展中無疑能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宜游”促進了“宜居”,進而促進了“宜業”。
當前,國家和各地正在謀劃“十四五”時期旅游業發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內涵不僅僅是產業自身的結構優化、發展方式轉型,將旅游業綜合功能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也是應有之義。
旅游業綜合功能的一個重要方面就體現在類似特色小鎮旅游對城鄉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的促進上。在經濟發達地區,旅游業對經濟增長的直接貢獻可能不是那么大,但發展旅游可以改善生產生活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在經濟不太發達的地區,更是可以通過發展旅游優化生產生活環境,吸引更多的投資、人才,從而促進經濟發展。無論從那一方面來說,特色小鎮都以其“宜業宜居宜游”而前景廣闊,旅游業更可在其中有大作為。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