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是以某一特色產業為依托,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和清晰的產業定位,通過政府、企業等多方參與規劃建設,使其具備獨特的文化內涵、宜居宜游的環境、完善的基礎設施以及靈活的體制機制的區域發展模式。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將特色小鎮建設作為完善城鄉布局結構、構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體系的重要突破口,要以特色小鎮建設來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城鄉融合進程。
一、特色小鎮是破解鄉村發展困境、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迅速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了突出成就,城鄉面貌發生了根本性改變,但是城鄉二元結構尚未徹底消除,城鄉發展差距在擴大。工業化和城市化極大地沖擊了我國傳統農業生產生活方式,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資金、土地、人才等各種經濟社會發展要素和資源單向由農村流入城市,城市黑洞效應較為明顯,造成鄉村嚴重“失血”——產業發展衰落、基礎設施滯后、空巢化問題突出、公共服務缺失。
城鄉發展不平衡和農村發展不充分,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大結構性問題。對此,黨中央高度重視,根據不同時期城鄉發展狀況,及時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戰略和出臺了有關政策文件。從解決“三農”問題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再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質上都是在尋求破解鄉村衰落這一世界性難題的系統性方案。
面臨城鄉不平衡發展困境,特色小鎮建設是破局的關鍵一步。多位于城鄉接合部的特色小鎮發展,通過充分發揮其“亞核心”效應,形成產業和資源集聚,逐步實現地域空間重構與融合,能夠帶動周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發展,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于居民來說,特色小鎮在給城市居民更多元和更豐富的休閑娛樂方式選擇的同時,也能夠給當地的能人、農民帶來豐厚收益,吸納富余勞動力就業。于鄉村來說,能促進資金、人才、信息等發展要素回流,撬動各種資源要素投入,給鄉村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增添新活力。
目前國內浙江等地特色小鎮建設成功實踐也證明了其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方面的多種功能。因此,進行特色小鎮建設是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的需要,能有效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一體化進程,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突破口和實現鄉村振興的關鍵舉措。
二、以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為突破口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鄉村振興戰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特色小鎮建設作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突破口,重在實踐中檢驗成效。應發揮其帶動全局作用,成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強大引擎。
理念先行,用新發展理念引領特色小鎮建設。
推進特色小鎮建設,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擺脫“大包大攬”建設園區等粗放型發展方式的思維慣性束縛和路徑依賴,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引領探索特色小鎮建設有效路徑。特色小鎮建設根基是主體產業,必須以創新促使主體產業產品、運行模式升級更新,以更好地滿足變化的需求。特色小鎮要在產業、功能、形態、機制等方面有機協調,實現整體運營效果的最優化。在建設過程中,要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走綠色發展之路,絕不搞“新圈地運動”“房地產化”或產業空心化。要保持開放心態,積極吸取國內外特色小鎮開發運營等方面的經驗,在開放競爭中吸引更多受眾。人民始終是特色小鎮發展的創造者和最終受益者,要以發展共享為目標,使特色小鎮成為人們共享現代化建設成果的重要空間和載體。
實事求是,所建小鎮必須有“特色”可尋。
特色小鎮建設要在遵循共通規律基礎上,因地制宜,注重發掘和塑造特色,在滿足不同的需求方面下功夫。要綜合地理分布、地域風情、資源稟賦、產業狀況、文化特色等具體條件,以某一特色產業為依托,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構建主題鮮明和令消費者印象深刻的品牌特色。比如浙江烏鎮從觀光小鎮、度假小鎮到文化小鎮,核心是從資源產品和精神形態上制造差異性,實現了“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絕不搞城鄉一律化,防止出現一哄而上、大拆大建的情況,避免“千鎮一面”、簡單復制、發展模式單一化或同質化競爭。要彰顯獨特魅力,發揮比較優勢,賦予特色小鎮標識性與生命力。
多方聯動,增強特色小鎮持續發展的動力。
推進特色小鎮建設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工程,要充分發揮多方主體作用,使得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參與規劃建設。要明晰特色小鎮建設的責任主體、組織主體、參與主體,構建“政府—社會—市場”三元主體格局。政府要為特色小鎮建設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供給與服務,完善特色小鎮管理體制和發展規劃體系、政策法規體系、文化市場體系、發展考核體系。要“筑巢引鳳”,注重發掘企業家能人,適時引入社會資本。要培育特色小鎮發展新動能,努力提升空間與要素聚集動力,通過建立健全城鄉互動機制、資源共享機制、多元投入機制、市場推進機制等方面機制,激發鄉村振興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