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掀起了全國特色小鎮建設浪潮。但隨著特色小鎮建設的逐步推進,財力不足、資金短缺、金融支持工具缺乏成為制約特色小鎮創立和長遠發展的普遍問題,破解資金難題成為當務之急。
一、特色小鎮的投融資渠道。
特色小鎮的投融資渠道可分為:政府資金, 在特色小鎮建設中起著重要的引導和牽頭作用, 也是撬動更多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的重要杠桿;金融資本,作為投資主體的商業銀行主要配合當地政府, 根據特色小鎮實際需求和項目建設進度, 推出特色信貸融資產品和特色服務;社會資本,社會資本的進入需要依托專業的產業運營集團, 包括文化旅游集團、物流集團、教育科技集團、養老服務集團、商貿物流集團、房地產開發集團、建筑施工集團等。
二、特色小鎮投融資模式。
(一)銀行貸款。
各政策性或商業性銀行根據特色小鎮建設需求和產業發展, 在依法合規和商業可持續發展基礎上, 開發專項金融產品, 安排專項信貸規模, 配置信貸資金??蛇\用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同業合作等方式, 全面加強對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園區開發、環境保護、土地整治、企業生產經營等各個領域的信貸支持。
(二)融資租賃。
金融租賃是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的一種投融資方式。因其兼具融資與融物的特點, 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 所以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要求不高。融資租賃屬于表外融資, 不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 不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
(三)基金。
1、政府主導的產業基金。
通常是由省級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子母基金模式進行操作的。先由省級政府與金融機構發起成立省級母基金 (俗稱引導基金) , 母基金與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共同成立子基金, 用于當地基建、交通等PPP類項目。并由地方政府作為劣后方, 為項目風險兜底。這一模式貫通省政府和地方政府, 政府資信高, 吸引更多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參與。
2、社會企業主導的產業基金。
由企業作為重要發起人, 多數是大型實業類企業為主導, 這類模式中基金出資方沒有政府, 其資信度和風險責任承擔均落在企業身上。但基金所投資的項目仍是政企合作, 政府授予企業特許經營權或以特定方式購買服務。這種模式, 企業要承擔更大的風險, 但項目運作的靈活度更大, 甚至可以實現市場化運營。
3、金融機構主導的產業基金。
多是由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 通過地方政府共同成立專項資管計劃, 由資管計劃再與負責建設的公司出資成立產業基金。通常, 由負責建設的公司作為劣后方, 不僅負責項目的建設運營, 還作為基金風險的第一承擔人。
(四)發債。
根據現行債券規則, 滿足發行條件的特色小鎮優質企業可以在銀行間交易市場發行永 (可) 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債券等債券融資。資產質量好、現金流穩定的特色小鎮項目可以在交易商協會注冊后發行項目收益票據, 也可以經國家發改委核準發行企業債和項目收益債, 還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公開或非公開發行公司債。
(五)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的過程其實是對未來現金流進行折現和流動性溢價的過程, 可以為前期投入資金帶來高額的投資回報。初始期, 金融機構和運營商分別介入小鎮的整體打造, 把土地等相關資產價值顯化, 并結合小鎮特點實現專業的產業運營。當特色小鎮建設項目運營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后, 可以考慮以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實現前期投資資金的退出。通過資產證券化, 可以提高特色小鎮知名度, 有利于項目的進一步發展, 社會公眾可選擇好的特色小鎮進行認購, 實現低風險投資。
(六)PPP融資模式。
PPP模式的初衷是建立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特色小鎮PPP模式, 是以特色小鎮項目為載體, 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合作, 在確保特色小鎮建設效率和質量的前提下, 適當滿足社會資本的投資營利要求。采用PPP模式的特色小鎮項目也可以理解為是一種特許經營項目, 特色小鎮的財產權歸政府所有, 政府只是將特色小鎮項目的建設、經營和維護交給社會資本。
三、特色小鎮投融資建議。
(一)明確特色小鎮建設運營管理主體權責利。
特色小鎮作為非行政建制區域, 建設運營管理主體可以是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 可以是獨立的市場化主體, 也可以是政府和市場聯合主體。重點是根據不同類型特色小鎮, 發揮各自主體的優勢或互補優勢, 明確投資主體在特色小鎮建設運營管理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在合作基礎上實現共贏, 才能推動特色小鎮發展。
(二)積極發展PPP投融資模式。
對于投資者來說, 是否要對特色小鎮進行投資, 會考慮小鎮產業特色和基礎、政府各項規劃和優惠政策、配套設施、投入與產出效益等各種因素。對于特色小鎮的道路、管廊、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 一般采用政府付費的PPP模式, 而對于健康、養老、衛生、教育、文化、旅游等項目則可以探索采取使用者付費的模式。
(三)鼓勵股權基金參與特色小鎮建設。
特色小鎮項目一般都屬于新創業務, 往往沒有資產進行抵押貸款, 所以債權模式并不特別適合特色小鎮項目建設, 而股權基金則可以發行一支母基金作為項目啟動資金, 吸引更多有意愿參加特色小鎮建設的投資者參與母基金, 共同發展小鎮項目。
(四)完善特色小鎮投融資政策。
為了吸引社會資本投資, 政府應制定相關適合投融資項目發展的政策, 并從政府的角度制定相關文件來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如要明確社會資本在特色小鎮PPP融資項目中的合法地位和利益;積極培養和引進一批熟悉PPP項目和投融資結構的專業性人才;在特色小鎮建設項目實施各階段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降低社會資本的投資成本;加大對特色小鎮項目的宣傳力度, 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特色小鎮項目實施低息貸款。